江苏旧县之吴县,吴国故都,苏州母县

125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5-29 07:33:17    

吴县是江苏省旧县名,自古是苏南重要中心,春秋时就为吴国国都,秦灭六国后广设郡县,置吴县,为会稽郡郡治,此后吴县之名一直延续至撤销,也多为郡、州、路、府等治所,是苏州市的母县。

吴县之地春秋时为吴国国都,后属越、楚,秦灭楚后于吴都设吴县,是“三十六郡”之会稽郡郡治。秦末,项梁、项羽于吴县起兵,西汉时仍为会稽郡郡治,东汉永建四年(129年)分会稽郡置吴郡,吴县为吴郡治。

开皇九年隋灭陈,改吴郡为苏州,大业初年苏州改称吴州,三年又称吴郡,吴县均为治所。唐初又改吴郡为苏州,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696年)吴县析东部设长洲县,两县同城附郭苏州(742年至758年曾称吴郡)。

北宋政和三年(1113年),苏州升为平江府,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改平江路为平江府,元末张士诚于吴县称吴王,朱元璋于1367年灭张士诚,改平江路为苏州府,吴县、长洲一直为同城附郭。

清雍正二年(1724年)设元和县,元和、吴县、长洲三县同城,为苏州府附郭县。乾隆元年(1736年)又于吴县洞庭东山设太湖厅,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于洞庭西山设靖湖厅,均属苏州府。

民国元年(1912年),苏州府废,太湖厅、靖湖厅废改设为太湖县,不久改称洞庭县,同年长洲、元和、洞庭三县并入吴县。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,以城区设苏州市,吴县、苏州市同城,苏州市为苏南行署区所辖,吴县隶属于苏南行署区苏州分区。

新中国成立后,苏州分区改为苏州专区,吴县、太湖办事处(吴县太湖水域分置,1951年至1952年曾撤)为其所辖。1953年1月,苏南、苏北行署区合并为江苏省,3月太湖办事处改为震泽县(治东山),1960年震泽并入吴县。

1983年“市管县”,吴县改由苏州市所辖,1995年改为县级吴县市,由苏州市代管,2001年撤销吴县市,原辖区分设为吴中区、相城区。

相关文章
  • 友情链接
申请友链